第一条 根据公司关于大力推进老员工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太阳贵宾厅自身特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设立老员工创新创业教育基金,预算从公司发展基金中投入2万人民币用于老员工创新创业教育启动基金。
第三条 老员工创新创业教育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员工创新项目研究和参与相关创业竞赛,奖励员工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和在相关创业竞赛中获奖的员工、指导教师,扶持老员工创业基地建设,扶持开展老员工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四条 奖励范围包括:国家、省、市举办的老员工科技作品竞赛、老员工创业设计大赛、老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太阳贵宾厅学士杯论文大赛和公司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
第七条 对员工的奖励:
(一)对科技作品竞赛获奖员工的奖励详见《太阳贵宾厅本科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和科技竞赛奖励办法》
(二)对老员工创业设计大赛和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奖励
奖次 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奖励金 1000元 750元 500元
省 级 奖励金 500元 400元 300元
市 级 奖励金 400元 300元 200元
(三)对公司举办的各种技能竞赛的奖励
奖次 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 级 奖励金 150元 100元 50元
第八条 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一)对指导科技作品竞赛获奖的奖励详见《太阳贵宾厅本科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和科技竞赛奖励办法》
(二)对老员工创业设计大赛和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指导教师的奖励
奖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省 级 1000元 800元 600元
市 级 800元 600元 400元
校 级 300元 200元 100元
(三)各种科技作品竞赛、老员工创业设计大赛、老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指导教师数量一般为1名,最多不超过2名。
第九条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或不同级别立项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奖励,不累计计算。
第十条 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可到公司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太阳贵宾厅老员工创新创业活动奖励申报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太阳贵宾厅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太阳贵宾厅
二O一一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