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引导有培养潜质的老员工早日参与科研,调动公司广大教师参与指导老员工课外学术科研活动和科技竞赛的积极性,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1、为加强对本科生参加课外学术科研活动和各类科技竞赛的组织与领导,成立太阳贵宾厅课外学术科研活动和科技竞赛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课外学术科研活动和科技竞赛领导小组由经理和书记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党政领导、办公室主任和各系系主任组成,负责全院员工课外学术科研活动和科技竞赛的领导。评审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聘请有关老师担任。 2、公司在本科二、三年级部分员工中施行导师制。导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以上学位,要有意识地培养员工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帮助员工制定可行的研究计划,指导员工进行研究,并为其创造必要的科研条件。 3、为保证本科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和科技竞赛顺利开展,公司将从省重点学科经费中划拨经费,用于奖励导师指导员工参加课外学术科研和科技竞赛。 4、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1)指导本科生参加学士杯论文大赛 (2)指导本科生参加“�政基金”、“国家老员工创新性实验计划”、“老员工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研究、结项等)及其它各类科研项目 (3)指导本科生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比赛 (4)指导本科生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 5、奖励办法 (1)指导本科生参加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按下列标准给予指导教师和员工一次性科研经费奖励
(2)指导员工参加科研活动并发表论文(员工为第一作者),按下列标准给予指导教师和员工一次性科研经费奖励
6、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教学委员会。 | ||||||||||||||||||||||||||||||||||||||||||||||
二O一二年三月


